正光藥局49週年慶 全館單筆消費滿777元抽IPHONE等精選獎項

一、活動內容:

第一重:

凡於【正光藥局門市】或【正光藥局購物網】,全館消費單筆滿777元即可獲得一張抽獎券買越多機會越多,累積無上限。 

門市發放實體抽獎券,購物網發放電子抽獎券皆可參與抽獎活動。

第二重:

正光藥局門市活動方式:

歡慶周年全館單筆消費滿額送健康樂購金,(樂購金如未於當場使用視同自願放棄;樂購金僅限購買紅標保健商品)

1.全館單筆消費滿6000送500元樂購金

2.全館單筆消費滿10000送1000元樂購金

3.全館單筆消費滿20000送2000元樂購金

※(依此類推) 各門檻之間不累加

 

正光藥局購物網活動方式:

1.全館單筆消費滿6000送500元優惠券(限正光購物網使用)

2.全館單筆消費滿10000送1000元優惠券(限正光購物網使用)

3.全館單筆消費滿20000送2000元優惠券(限正光購物網使用)

※ (依此類推) 各門檻之間不累加

※ 優惠券限購物網使用,單筆限用一張,詳情依券面說明為主

 

二、活動期間:

115年10月1日(四)上午8時起至115年11月30日(一)下午11時59分止。

三、活動獎項:(總共50名)

  • iPhone 18 Pro 價值44900元 1名
  • DYSON-空氣清淨機HP12 /台 價值29900元 1名
  • 雀巢膠囊式咖啡機Genio  S 9784價值3699元 1名
  • 西華瑪格莉特馬卡藍 28CM不沾平底鍋 5名
  • KITTY輕量吹風機 4名
  • 3D麻藥枕頭 價值6000元 1名
  • 親親(藍)瑪莎拉蒂電動車MY18/台 價值7900元 2名
  • 雙人柔麗絲床包三件組(枕套*2+標準雙人床包*1)價值1350元 5名
  • Jolly-戶外迷你折疊手拉車椅JL-MINI02價值1990元 5名
  • 全聯禮券500元 10名
  • 正光禮券300元 10名

 

四、領獎程序及獎項交付:

中獎公告將於115/12/16(三) 15:00於『正光藥局購物網>門市活動』及『正光藥局-國民旅遊特約商店』粉專公告


本次中獎名單除公告外將以簡訊形式為主通知中獎人,請務必確認會員資訊有留下個人手機號碼。並於115/12/30確認簡訊。
如另有相關問題,可洽門市或官方LINE了解。

本次中獎名單之中獎人通知將以簡訊形式為主,請務必確認欲參與活動之會員、顧客確認是否於個人資訊留下個人手機號碼;

本次中獎通知之電話號碼為0966-669-335,將於 115/12/16(三) 下午陸續發送中獎通知簡訊(須有留資料者,如為未留資料者須自行確認中獎名單)。

 

◆ 領獎方式

於115/12/16(三)15:00開獎後,請中獎人於115/12/30(三) 前填寫領獎表單,逾期未回覆者視同自願放棄中獎資格,

填寫完領獎表單,請等待門市電話通知領獎後,攜帶以下資料至填寫領獎表單之正光藥局門市領獎,

※已申請領獎之中獎者若未於116/1/20(三) 營業時間結束前,前往門市完成領取者,即視為自願放棄領獎。

 

中獎之價值超過2萬元:請先主動私訊官方line客服

  • iPhone 18 Pro 價值43900元 
  • DYSON-空氣清淨機HP12 /台 價值29900元 

本活動為機會中獎,依法規定,得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,所得獎項價值為 2 萬元(含)以上時,得獎者需先繳交10%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。

得獎者若為非中華民國內居住之個人(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 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),不論得獎獎項價值,均須先就得獎所得扣繳 20%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,且本公司須開立所得扣繳憑單。

若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,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。參賽者參加本活動而須支付任何稅捐皆為參賽者之義務,概與本公司無關。前述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,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。 

 

門市中獎者

※填寫領獎申請表單:開獎後公告

收到門市電話通知後攜帶以下資料領獎:

1.中獎之收執對獎聯正本:

中獎人領獎時請攜帶【收執對獎聯】至現場兌換 (收執對獎聯需收回)。

2. 中獎人之個人身分證件正本:

因應稅務法規之規定,禮券贈品須留有中獎人之個人資料及身分證件影本留存查證(須攜帶正本提供現場確認),

故請於中獎人時請務必攜帶個人身分證件,並於現場確認獎項及完成領取時單據填寫與簽名

 

線上中獎者

請主動聯繫官方line客服了解後續領獎事宜。

請中獎者於活動網站,自行下載並列印中獎表單,填寫完整資訊後,

於2026/12/30(三)前(郵戳為憑),連同紙本【中獎表單】且掛號方式,寄回至 504002 彰化縣秀水鄉彰馬街1-8號「正光藥局 49週年慶」活動小組 收。

 

五、稅務、扣繳及相關費用

(一)本活動獎項屬所得稅法規定之競技、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。獎項提供單位為獎項提供者、交付者及所得稅扣繳義務人,應依所得稅法及相關法令辦理獎項所得扣繳、憑單填報、稅務申報及其他必要程序。

(二)依財政部「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」規定,得獎者如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:

獎項價值新臺幣1,000元(含)以下者,獎項提供單位得免列單申報。
獎項價值大於新臺幣1,000元未達新臺幣20,010元(應扣繳稅額未達2,000元)者,獎項提供單位得免預先扣繳所得稅,惟仍應依法列單申報,由得獎者併入取得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總額申報。
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20,010元(含)者(應扣繳稅額達2,001元),得獎者應負擔10%中獎稅款,由獎項提供單位按給付全額代扣10%所得稅並依法列單申報;得獎者於繳納稅款後,獎項提供單位始辦理獎項交付。
(三)得獎者如非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,不論中獎金額多寡,獎項提供單位皆須按給付全額扣取20%。

(四)得獎者應依獎項提供企業通知,提供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等必要身分證明文件,以供辦理所得扣繳及憑單申報。前述身分證明資料,由得獎者自行提供予獎項提供企業,企業僅得於領獎、所得扣繳及稅務申報必要範圍內使用。

(五)得獎者應於指定期限內繳納依法應由其負擔之代扣稅額。經通知後拒絕提供申報文件、拒絕繳納代扣稅額、逾期或未完成相關程序者,視為放棄得獎資格及得獎權益。

(六)相關所得申報、扣繳稅率、免扣繳門檻及各項稅費、規費規定如有修正,以領獎時有效之法令及主管機關規定為準。

 

六、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

參加者或得獎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活動主辦方得取消其參加、抽獎或得獎資格。如未交付獎項者,活動主辦方不再交付獎項;如已交付獎項者,得由活動主辦方依法追回獎項或其等值金額:

  1. 未於指定期間及方式完成報名,或不符合參加資格者。
  2. 報名、查核或領獎資料有偽造、變造、錯誤、不實、不完整、冒用他人身分或無法辨識之情形。
  3. 以程式、大量登錄、干擾系統或其他不正當方式參加活動或影響活動公平性者。
  4. 如得獎者拒絕配合於指定期限內自行聯繫活動主辦方、資格查核、身分核對、文件提供、所得扣繳或其他必要領獎程序者。
  5. 逾期未完成領獎、未領取獎項,或因可歸責於本人之事由致無法交付。
  6. 違反本活動須知、相關法令或有其他足以影響活動公平及公信力之情形。

 

七、注意及聲明事項:

※活動詳情請至門市洽詢~

※主辦單位具有活動調整、變更、中止及最終解釋權。

已加入購物車
已更新購物車
網路異常,請重新整理
-----改999999為請洽門市藥師------ ------99999變請洽門市藥師-------